记者从10月13日举行的昭通市2023年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新闻发布会获悉,近年来,昭通全市上下坚决扛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,始终坚持把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忠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具体体现,作为深入推进“生态优先战略”,扎实做好“产、城、人”三篇文章的重点工作之一,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地见效,取得了历史性突破。
据介绍,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以来,昭通接受了2次例行督察和一次“回头看”。为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地见效,昭通市成立由市委书记、市长任双组长的昭通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,对每次督察反馈问题,市委、市政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责任单位、整改目标、时限和措施,稳步推进整改工作。对交办的群众投诉举报件,逐一分析原因,从严督促整改,确保件件有回音、事事有落实。制定出台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规程,推动整改验收制度化、规范化,确保整改完成一个,验收销号一个,成效巩固一个。
为压实工作责任,高位推动整改,昭通市委、市政府将环保督察整改纳入对县(市、区)的年度综合考评内容,充分发挥考核评价“指挥棒”作用,推动生态环境保护“党政同责”“一岗双责”落地生根。将年度整改任务问题清单交办给各县(市、区)党委、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,明确年度整改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,做到了早研究、早部署、早推进。市纪委、市监委将问题整改纳入专项执纪监督和重点内容进行督办,推动整改落实见人见事见成效。